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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法院引进POS机 便民利民获赞扬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文静)以往被执行人为缴纳执行款,被执行人需要在执行庭和银行来回跑,偶尔被执行人还会以身上没有带现金或者现金未代够等情况,当事人需要在法院和银行之间往返好几次,这一过程较繁琐,而且携带现金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8月1日,拜城县人民法院安装了POS机,被执行人只需要在执行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几分钟就可以轻松缴纳案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方便当事人诉讼,拜城县人民法院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协商,引进了POS缴费机。看似普通的小机器,却体现了司法为民,方便群众接地气。

  自拜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装POS机后,当事人只需持“银联”标志的储蓄卡、信用卡,即可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费的刷卡缴费,不用再去指定银行交费,方便了当事人往返于法院银行之间以及在银行排队交费的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工作效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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